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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「我會不會接受同事甲的好意」沒人下注,還是來開牌好了~

大家一定以為牌面一面倒很明顯,我接受甲的好意了厚?

想不到最後關頭來個翻盤大逆轉--

甲人緣不好,請假只好意思拜託某兩位同事當代理人,有一天她臨時想外出,不巧那二位同事都請假,以前也不敢拜託我,感情破冰以後,她找上門來了。

當她代理人也無妨,可她的計劃竟然是……

甲打算外出送東西並捐款給育幼院,想請一小時假,希望我當她代理人,預防上司查勤,但.是~如果她回來以後,沒有查勤,她會把假單取消←擺明要賺那1小時就對啦!

我說:「妳就直接請假就好啦!」

甲小小聲說:「我假不夠。」(她有30天休假耶~而且我們常有加班換休假的機會!!)

我對這種行為不太認同:「我可以當妳的代理人,但是妳自己考慮看看。」甲默默的走了。

然後我開始仔細評估調班這回事,當初不想接受甲的好意,除了不公平以外,也猜想她明明吃虧卻願意這麼做,可能是想換取友情。其實我真的不在乎年初一自己來值班,後來考慮接受甲的好意,也是因為甲改善很多,我願意跟現在的她互動,可是如果她認為的交情是,我要掩護她做我不認同的事的話,那我只能說謝謝不聯絡了。

想到我只跟她說「自己考慮看看」也很懊腦,應該告訴她不可以這麼做!反正育幼院下班時過去也有人在,佔公司便宜去做善事,不是很矛盾嗎?

 

其實我也沒資格說她,不久前我才做了類似的事……

我上班中途請假一小時,回來才發現請假前忘了刷卡,所以問同事該怎麼做?請假前沒刷卡就沒辦法請了,同事說既然沒查勤,乾脆把假單取消,就當我賺了公司1小時……我知道補償法則,就跟宇宙說,拿以前我常自動加班沒領加班費也沒換休假的來抵好了。

雖然我不是刻意佔便宜,也拿以前的來抵了,看到甲這麼做,忍不住思量自己這樣就沒錯嗎?

反正休假很夠用,一入冬我常大喇喇冬眠睡過頭,就是仗著假很夠沒在怕的,所以我決定以後如果發生類似的事,就請未來的時段來補我實際請假的過去時間。

這件事再延伸下去,想起朋友曾說過「薪水小偷」:上班時做任何私事都是竊取公司的薪水。但我覺得工作做完了,只要恪守工作崗位,做一些讓自己開心的事,算是提振工作士氣,是合情合理的()。發生這件事後,再想想自己的主張,突然有點心虛,合情合理的界線到底在哪裡?

本來打定主意要跟甲說不麻煩她了,後來她沒請我當代理人,雖然不確定她有沒有偷溜出去,我還是心軟了,願意跟她建立以公平正義為前提的交情(賭盤又翻回來了),就當我請她幫我代打過年的班好了,我買了禮盒+包紅包,只是一番推託又推託以後,甲只收下禮盒。

公平正義倫理道德想得我頭都昏了…到最後,有點分不清甲自願跟我調班還算是好事一件嗎?

 

*後記:這件事以後,甲很乖沒再找我掩護她做不該做的事,客氣的相處,加上我快離開了,算是好事一樁功德圓滿囉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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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ngela1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7) 人氣()